1949年,在二二八事件過後的兩年,整個台灣社會依然籠罩在緊繃的氣氛中,彷彿只剩下最後一個導火線的火苗,等待著最後的爆發。
四六事件看似是單一事件,然而其中的牽扯的事件多元且廣泛,例如學生反抗的原因、當時的時空背景、國民政府為何反應如此之大等等。
四六事件起源於1949年3月19日,警察以不正當的方式取締、毆打腳踏車雙載的台大與省立師範學院(今台師大)學生,甚至拘押兩人在警局不願放人。
此舉動引起兩間學校的學生不滿,當天晚上引發近兩百名學生包圍警局,警方最後敵不過學生抗議,暫時放了兩名學生並收押惹事的警員。
在雙載事件暫時落幕後,3/29在一場慶祝青年節的營火晚會中,由台大與師院串聯「台灣學生聯盟」等學生組織,引用當時中國學運標語的訴求:「救苦、救難、救饑荒」、「爭取生存權利」、「反對飢餓和迫害」、「要求民主自由」,號召全台學生團結。
之所以引用中國學運標語,是由於當時的政治背景下,人民對於政治傾向的選擇並不多——除了國民政府,就是主張社會主義的共產黨。
在爆發二二八事件後,以及此地大小不斷的官民衝突後,許多有理想的台灣人開始對社會主義思想產生嚮往。
或許是學生在晚會中大聲歌唱的中國學運民歌,也或許是在當時國民黨眼中亮晃晃的「紅色標語」,刺激到了當權者的神經,當時的臺灣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下令徹查主謀份子並進行鎮壓。
下期預告:如何評價太陽花學運精神指標–傅斯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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